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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7月启动 总体上不增加税费负担

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6-06-04 09:16:25

证券日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官员6月3日表示,目前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多项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据悉,7月1日,资源税全面改革将在全国推开,这是营改增之后,国家推进的第二项税制改革任务。

改革后企业税费负担是否会提高是业界最关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指出,此次改革中,税率的确定要兼顾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和税率水平,增强税收弹性,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

孙瑞标表示,《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规定的税率幅度是根据各地实测的2012—2014年资源税费负担率为基础确定的。在此基础上,为支持当前矿业经济发展,考虑到稳增长大局的需要,还适当调低了大多数矿种的税率幅度上限,并增设了税收优惠政策,以确保矿山企业总体负担不增加。但对石墨等个别战略性矿种,则适当上调了其税率幅度上限,以保护这种资源的开采。因此,改革后大部分企业的税率幅度将有所降低。

另一方面,孙瑞标指出,全面构建从价计征机制是本次改革的核心。将资源税与体现资源供需关系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有利于建立有效的税收自动调节机制,因此,原则上应对全部资源产品实行从价计征。但考虑到粘土、砂石等极少数资源品种计税价格难以取得,对其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但也要同时实行清费立税的有关改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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