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过期方便面索赔被判8年半 法院:已轻判
2016-01-14 09:56:43来源:互联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黑龙江的货车司机李海峰声称在2014年末购买4包今麦郎方便面,食用之后腹泻腹痛,他还声称事后发现方便面已经过期且醋包内有异物。

  2015年1月19日,李海峰在网上找到两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方便面醋包进行检测,显示汞超标4.6倍。李海峰随后将检测结果寄给今麦郎要求索赔450万元人民币,并在网络发布相关内容。

  随后今麦郎公司报警,李海峰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黑龙江明水县公安局临时羁押;因为今麦郎公司总部在是河北邢台市隆尧县,两天后隆尧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

  近日,河北隆尧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海峰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四包方便面换来八年半的刑期,如此量刑,法院如何解释?

  八年半的刑期源于一年前购买的四包今麦郎方便面。

  2014年12月,黑龙江货车司机李海峰送货途中在一家超市购买方便面充饥,食用后出现腹痛腹泻症状,随后李海峰发现四包方便面已过期将近一年,此外,醋包里有明显异物。李海峰的母亲谷玉秋说,李海峰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对方以过期食品不接受投诉为由拒绝了维权申请,于是他们从网上找了西安的一家检测机构。“把这个醋包邮到西安国联质检去监测,1月份给邮过去的,对方说有监测资质,咱也不知道他没有,检测出来汞是0.459,亚酸硝盐是11毫克。”谷玉秋说。

  李海峰随后将检测结果寄给今麦郎公司要求索赔,谷玉秋证实,今麦郎公司工作人员表态会解决问题,但给出的赔偿,李海峰不能接受。“我们如果你不处理我们就直接投诉到315得了,不用你们处理了,他们就始终说给处理给处理,3月23号不同意给处理了,说过期产品本身就没有检测的意义了,意思就是方便面要多少都行,赔你点电话费,感谢你们监督我们今麦郎的产品。”谷玉秋说。

  谷玉秋说,他们一直主张数百万元人民币的“惩罚性”赔偿,根据法院判决书上的内容,李海峰方面一开始要求赔偿300万,随后增加到500万,最后定为450万。

  谷玉秋说:“问我啥条件,我说你们做食品就是做良心,别的不说,汞人吃多了不得要命嘛,我就给你们提出一个“惩罚性”赔偿,冲你要500万。”

  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李海峰在个人微博及互联网上发布今麦郎公司产品中汞超标、有工业盐及致癌物等言论及其在西安国联质检所拿到的检测结果。2015年3月27号,今麦郎公司报警,今麦郎集团办公室主任芦海英表示,他向公司提出来,需要拿出五百万。(而且)他的报告是不具有资质的。

  同年5月29号,河北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以李海峰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6月3日,开始网上追逃。

  2015年11月4号,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海峰犯敲诈勒索罪,向隆尧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隆尧县人民法院于15年12月18号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海峰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案件的一审宣判结果,再次引发关注,有些网友认为,李海峰索要450万超出了一般赔偿范围;提出索赔并通过相应渠道来维权,是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且客观上对企业进行了监督。那么,维权和敲诈的边界在哪里?

  隆尧县人民法院负责此案的主审法官曹贵法昨天下午在接受中国之声专访时说,判决依据两方面的考虑,一是法院认为,李海峰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曹贵法表示,他买方便面没有凭据,超市老板也说没卖给他,他没有选择向超市索赔,也没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维权,并且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有损失且他的损失与今麦郎公司有没有关系的情况下,直接向今麦郎公司提出索赔300万,然后是500万,然后是450万,这种行为不是合理的,他认为是合理的,但是方便面一袋就算卖五块钱,你要几百万是社会观念不能容忍的。

  其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海峰的行为还存在通过各种手段对今麦郎公司产生精神强制:第二,今麦郎公司不能满足他,他中间一直给今麦郎公司电话,沟通,今麦郎公司安排人上门洽谈,他坚持要求他的索赔数额,商家作为一个食品企业,如果商品中有不良物质或者缺陷被公布后果是很不利的,今麦郎公司通过合法途径证明自己这个批次没有问题成本是非常巨大的。

  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表示考虑到李海峰敲诈行为未遂,已从轻判决。但是,不少人认为,购买到过期商品,曝光维权是消费者的权利,如今李海峰为何因“维权”而起,以 “敲诈勒索”而终,两者边界究竟在哪里?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认为,曝光有两点需要把握,一是真还是假,他买了几包过期方便面且醋包有结晶,并得到了解释,这个情况,他以曝光别人产品质量说有致癌物质、吃了拉肚子等等,说的这些都不是事实。曝光真相永远受欢迎,但是编造是不正当的。第二点在自媒体时代、在厂家非常在意产品质量的时代,编造他人产品有致癌东西散播,对于产品形象和品牌有不良影响,并足以导致他人违心、被迫处分财产或给予财产。他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的特征。

  但是阮齐林认为,从李海峰个人影响力及可能的获赔结果来说,八年六个月的定罪量刑过重:第一他没要到,第二要到的可能性基本没,他对厂家巨额财产的影响倒不大,倒是散布的(内容)对产品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并且即遂了,这个时候定他毁损商品声誉可以。这不是说他不构成敲诈勒索,构成了,但是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微弱,造成的损害主要还是厂家的声誉。

  李海峰的母亲谷玉秋表示,目前已向邢台市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已被受理。四包方便面引发的敲诈勒索案将有怎样的结局?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记者周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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