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渔集团在大连市创建的大连辽渔国际水产品市场(以下简称辽渔市场)是大连乃至辽南地区特大型水产品集散地。2014年8月,大连盛兴水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兴公司)承租该市场,诸多收费问题引发了个别业户的不满,引发他们的质疑。近日,有业户向记者发映了这些问题。
入驻前的口头承诺免摊位费 实际却是高额收取
随着大连市内的一些水产品市场的动迁,广大的做海鲜生意的业户集中到前盐、后盐和大连湾等离市中心相对偏远的地方。由于建成开业初期的辽渔市场并不景气,2014年8月13日,辽渔市场与在前盐经营水产品市场的盛兴公司分别签订了贝类交易厅、冰鲜交易厅和活鲜交易厅租赁合同。其中《贝类交易厅租赁合同》约定:“为支持和培养市场发展,甲方免收乙方前三年的租金。”“合同租期为15年。”
据一业户介绍,他原来在前盐海鲜市场经营冰鲜水产品。为了让这些业户随迁到辽渔市场,盛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荆某和张总都口头承诺,业户进入辽渔市场经营可免收摊位费。但到2014年9月28日,一些业户兴致勃勃进入辽渔市场后,没多长时间就开始收费,并且每年摊位费高达3.2000元,且需缴纳500元押金。当这位业户为此前去找盛兴公司负责人,“根本没用”。
另外,原辽渔市场的一些业户在与辽渔市场签订合同时,辽渔市场也承诺免收摊位费,但盛兴公司承租辽渔市场并进行管理后,对辽渔市场先前的老业户同样收取摊位费。“原贝类交易厅就有100多名业户,这些业户都没得到摊位费的减免。”当这些业户找辽渔市场理论时,辽渔市场也显得爱莫能助、无能为力。
以上两种业户为了继续经营海鲜生意,只能委曲求全,寄盛兴公司篱下。
除摊位费额外其他收费也是相当可观
据业户反映,盛兴公司除收取高额摊位费外,还有其他一些收费,数目可观。
由于各类交易厅的业户在批发时,需要三轮车向外面的批发海鲜的客户倒货,因此,各交易厅都集聚了很多的三轮车赚取拉脚费。盛兴公司每月向这些三轮车主收取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管理费,三轮车司机穿不同颜色的马甲穿梭在交易厅内,他们赚的拉脚费还得向盛兴公司“朝贡”一部分。另外,帮助倒运海鲜的搬运工也要向每年缴纳2000多元的管理费。
有业户给盛兴公司算了一笔账,仅收取的三轮车和搬运工的费用,每年就多达上百万元。给依附在这里打工的三轮车主和搬运工穿上马甲就算是管理,且明码实价地收费。有人质疑这样的一些收费的合理性。
只给收据没发票 盛兴公司如何交税?
业户反映说,去年由于盛兴公司法定代表人荆某涉黑被抓,业户们交摊位费时,只拿到收据,根本没给业户开发票。如此上千万元的收费,盛兴公司是否缴纳税款?业户们存疑。但对于税务部门以什么方式向盛兴公司收取税款,业户们并不知情。
也有业户给盛兴公司算账,三个交易大厅,共计1000多业户,按每个摊位3万元计,盛兴公司每年的摊位费即可达3000多万元。盛兴公司是否足额缴纳税款,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市场无管理状态严重影响辽渔品牌形象
目前,辽渔市场属于无管理状态,因为原盛兴公司涉黑法定代表人被判刑,导致市场污水横流,,严重影响业户经营,客户流失,经营业态和秩序无法维持。市场业户因此叫苦连天,营业额无法保证,无法保证正常的经营秩序,严重影响辽渔的品牌形象,导致国有企业的声誉和持续经营的业态没有任何的保障,增加了不安定的因素。
专业人士指出,尽管摊位租金的收取应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盛兴公司以口头承诺减免租金的方式把业户吸引过去后又违反约定的做法,已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该做法既不利于市场的培育发展,也无形中增加了这些业户的成本。各种收费项目,特别是针对三轮车司机和搬运工的,他们大多是劳务人员,与盛兴公司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盛兴公司却以“管理费”为名收费,没有任何依据,属于违法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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